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日本民众应该对美军驻日感到耻辱并恨之入骨,但实际情况却几乎相反。
谈到国防,日本是一个很特别的国家,二战过后,日本不允许拥有自己的军队,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设自卫队。不过日本还是有军队的,那就是驻日美军。
1951年,日本与美国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该条约规定日本承认美国在日本驻扎陆、海、空军;驻日美军为维护远东和平与保障日本的安全,应日本政府的请求,可以用武力镇压内乱和暴动,以及对付外来的武力攻击。
至今,驻日美军仍可以享受治外豁免权,开车撞伤或撞死日本人是可以不受任何法律制裁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自卫队,不仅没有军牌车,一旦出了事故则与民同罪。
在冲绳或者是其他美军士兵比较集中的地方,晚上总能看到醉醺醺的大个子洋人,虽然没有穿军装,但那里鲜有外国游客,当地人都说他们就是美国士兵。
这样的美军士兵醉酒驾车,即便发生了撞死人事故,日本警方也是无权处理的,出事的人要交由美国宪兵处理。
上个月,时任外务大臣的松本刚明就议员重提三年前美军士兵撞死日本市民事件回应说:“现在还不是向议会提交报告的时候。”2008年8月,一名骑摩托车的日本市民被美军车撞死,日本议会反复讨论此事,但最终结果是美方将肇事者提前送回国内,之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根据日本防卫设施厅最近发表的调查数据显示,从1952年到2007年,美军在日本造成的事件事故共20万起,1076名日本市民在事件事故中死亡,但最后进美军军事法庭的士兵仅有1人,受到处分的也只有318人。
一方面是驻日美军周边存在大量的交通、偷盗、调戏妇女等事故及事件,在公开场合日本政府并没有对此发出任何微言。另一方面,日本自卫队在国内维持着较好的形象,和战前那种骄横、鲁莽已经大不相同。公务之外,军人并不着军装,也没有军队牌照的汽车,这样至少从表面上看,军人军队不存在特权,军队的形象出现了很大的改观。
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日本民众应该对美军驻日感到耻辱并恨之入骨,但实际情况却几乎相反:有调查显示,相比在国内作威作福的美军士兵,80%的日本人更不喜欢对岸不了解或许也从来没见过的中国人,而60%以上的日本人认为有必要让美军一直这么驻扎下去。
这是因为日本国内对美军很少有负面报道,尽管撞死普通市民、强暴幼女的事时有发生,但媒体仅以很小的篇幅报道,大多数民众并不清楚。而日本遭遇大地震后,美军前来救助,又获得媒体大加褒扬。所以,大部分日本民众并不以美军基地,美国的治外豁免权而感到耻辱。
“牺牲一小部分人的幸福,能换来日本人的安全感。”这是很多日本人的心理。
《新快报》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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